东营区法院四举措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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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3日 | ||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党组理论武装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院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所负责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是强化政治教育。制定《年度干警学习意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部门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干警的看齐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是注重阵地建设。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门户网站职责分工》、《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发布信息实行“三审把关”,确保编发的稿件反映和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是妥善应对舆情。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实现对敏感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定期收集、监测内外网、微博、微信的网络舆情,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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