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天平增辉,巾帼不让须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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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7日 | ||
1994年9月,李凤华通过全国法院系统公开招考进入东营区人民法院工作。十几年来,她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在每个工作岗位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经她审结、执结的千余起案件,无一因判决不当或执行不妥导致发改或引发群众上访,体现出新时期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展现出现代女法官铁肩担道义、妙手著华章的高尚品格和浩然正气。2003年,她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并多次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李凤华对所热爱的审判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无论在审判岗位还是从事执行工作,她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没有因为私事贻误工作。2003年春节刚过,一起道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转到她手中,该事故导致一个女童死亡、一个男童受重伤,肇事司机被判入狱,居住在辽宁抚顺的车主不出面赔偿。当时正值元宵节前夕,她家己定于二月二日那天搬家,家人极力反对她此时外出,但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她毅然带领书记员乘上开往辽宁的汽车。当时的辽宁还是冰天雪地,她与书记员冒着严寒多次往返于沈阳与抚顺之间,多方查找肇事车主,调查执行线索,在车管所查封了车辆,并在保险公司扣留了保险理赔金。等她回来时,己是二月初四,家人己在亲朋的帮助下搬入新居。当申请人得知情况对她表示感谢时,她说:“我是法官,这是我应该做的。只要你们满意,值!”
廉洁勤政、公正执法
执行庭经常面对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较量,伴随着血与火的考验,可是,面对每次较量和考验她都顽强地站在司法公正的立场上。她始终遵循嘴不馋、手不沾、心不贪、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被当事人誉为信得过的好法官。2007年,她承办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某公司将房屋8间分两次出租给张某使用,并分别订立租赁合同,合同履行一段时间后因履行问题双方产生纠纷,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张某搬出居住的房屋。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强制张某搬出租住的8间房屋。她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法院判决的只是6间房,另2间房屋判决中并未涉及。该公司找到她的同学送来购物券从中说情,“判决中也没注明几间,那么死心眼干吗?”她说服同学无效后,将同学赶出了家门。说情的那位同学逢人就说她死心眼、无情无义,她却说:“既然我先择了法官这个职业,我就不会让肩上的天平倾斜!”该案依法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张某为东营区法院送来一面题字为“以人为本、公正执法”的锦旗。
求真务实 文明执法
李凤华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多年来,时刻牢记审判职责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质观念,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公正、文明地执结了多起疑难案件。在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王某生活条件优越,却拒不履行义务。她先后几次到王某家做工作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每次都遭到其妻子的辱骂和威胁。有一次,王某的妻子不仅对执行人员进行推搡、辱骂,还将自己幼小的孩子放到警车顶上,对执行工作横加阻拦,引来了许多群众围观。她忍辱负重,好言相劝,两次把孩子从车顶抱到安全地带,但王某的妻子仍是大骂不休,不停地用身体向我们执行人员身上撞击,出现了一触即发的严重态势。为了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她没有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避开矛盾,择日择地对被执行人实施了拘留,顺利执结了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树立法官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李凤华担任庭长后,针对案件多、信访多、案款到位率不高等情况,制定了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未结案件月调度、工作量月通报、信访案件督办、执行人员离岗明显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和执行行为。她还针对执行线索难以查找的实际,实行逐案向申请执行人发放《限期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放《申报财产通知书》,有效地拓宽了查找可执行财产线索的途径,大大提高了标的额到位率。执行一庭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将拒不履行义务的其公司的股票进行了强制拍卖,开创了我院拍卖股票执行案件的先例。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将财产存放于银行却不履行义务的康某在银行租用的保险箱进行强制开启,成为了我院强制开启银行保险箱执行案件的第一案。
李凤华常说“法官的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我为自己是法官队伍中的一员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这就是她,崇尚正义、朴素,一个以“道似无情却有情”的“刚”与真实赤诚的“柔”书写着大写的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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